编制虚假资料、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等 永诚财险天津分公司及责任人遭罚33万元
中国网财经6月12日讯6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因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被罚款合计27万元。
时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车意险营销及承保部处室负责人李喆,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被警告并处罚款合计2万元。
时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销售总监刘小沛,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被警告并处罚款合计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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